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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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又有哪些人,拥有‘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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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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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群众之中的民兵连,可以进行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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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小集体中的保卫科,大集体中的保卫处,可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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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详细说明,这又涉及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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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保卫处隶属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执法机构-市警,但集体的规模越大,上级主管部门的级别越高,如果出了治安问题,是找市警,还是找更高一级的执法机构-省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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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集体亏损严重,或者集体搞出了大乱子,肯定没有哪个领导愿意出面担任‘上级主管部门’,这个时候找哪个领导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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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集体所有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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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当地,就连京城遇到都会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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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为啥那么多破产的集体企业,难以处置,甚至二三十年解决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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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老余为啥因为集体的砖窑蹲进去,连县主管都救不了,必须是老董这棵大树,进行改革,再换个说法,才能把他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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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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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阳一边思索,一边越过杂草丛生的山沟,爬上半山腰,来到高速铁路和农业3.0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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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的职工们,包括加入集体的本地农户,从本地招募的临时工,从十里营跑来‘旅游’的援建队伍,和三元建设安排的施工班组、铁路系统派遣的监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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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远处,一条条横幅显示着‘巴蜀三元农业’、‘东方三元建设’、‘东方铁路’等企业名,以及各种安全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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