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里难道不灵了?
城门方向,一匹快马却又疾驰而回。
程煜来到虚拟空间里之后,一共只见过两匹马,哪怕那两匹马是以二十多公里的时速跑过自己的眼前,但程煜依旧看的很清楚,一匹是枣红色的马,另一匹则是姜黄色的马,现在回来的这匹,从颜色上应该就是那两匹马其中之一——姜黄色。
马上之人一勒缰绳,马儿减速,在茶摊前停了下来。
跳下马背之后,那人四下寻找,程煜估计这是刚才那家伙在马上根本没注意茶摊这边,是以即便自己站起身来他也没看见,只是不知道怎么又拨转马头回到这里,但不管如何,这应该是召唤术的作用了。
于是乎,程煜站起身来,那人终于看见了程煜,顿时满脸喜色,双手连连挥舞,口中大喊:“哎哟,程老弟,你怎么在这儿呢,要不是在城门口见到你家安福儿,哥哥我简直要与你错过了。”说的也是口音略有些奇怪的吴东话。
程煜心道合着我在这个年代还是姓程么?还是说权杖修改来修改去,倒是依旧没给自己改名字?
但不管如何,这人显然是召唤术召来的,既然称呼自己为老弟,那么自己喊他一声哥哥总不会错。
“也怪弟弟我心急,想着哥哥今日归来,就到这茶摊来迎候,倒不曾想哥哥赶路着急,没看见我。”
程煜迎上前去,用吴东话回应,来人哈哈大笑,也不顾自己满身尘土,一把抱住了程煜。
“是为兄疏忽了,还得是程老弟心细,自己在这里,却让安福儿在城门口候着。走走走,你我兄弟二人同骑,今日回家,可是要好好喝上几杯。”
来人搀着程煜的胳膊,拖着他就到了那匹姜黄色的马前,自己一踩马磴子,翻身上马,同时手中用劲,竟然将程煜一把拎了起来,直接拽上了马背。
程煜暗暗心惊,要说使用了武术的情况下,自己应该也可以很轻松的把一个成年人拉上马,但这家伙,竟然也如此轻松,看来明朝的练家子还真不是盖的。
考虑到这个人有可能就是孙守义,是四名摸金校尉之一,而摸金校尉毫无疑问都是以武功见长的,仅凭一根飞虎爪就可以翻越城墙,上山下墓无所不能,一把将一个成年人拽上马匹,自然也不算太新鲜。
两人同乘一匹马,足以见得这俩人是相当好的关系,但程煜此刻还是带着小心,他着实不清楚,这个人究竟是不是就是自己的任务对象孙守义。
“老弟啊老弟,我们两个这一晃有四五年没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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