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在此种观念影响下,仙传书写中女仙也被刻画为依附男仙的客体。
而且因《列仙传》作者刘向思想中渗透着儒道二家的因素,二者对立融合,于其书写创作中也会体现儒家思想。
《务光》篇中,就有言:“废上,非义也;杀人,非仁也;人犯其难,我享其利,非廉也。”
此句话明显含有儒家“仁义”道德思想。所以,《列仙传》虽为道教仙传,但受创作时代社会的正统观念以及作者个人的主观价值影响,其不可避免带有儒家思想与色彩。
《列仙传》中书写的女仙故事虽少,且女仙处于依附男性的劣势地位,却也在无形中告诉社会上的女性:神仙确有,无论男女皆可成仙。
这会为当时社会中受到严格礼教束缚、被“贞顺”所压迫的女性提供一种精神疏解,给当时女性并不宽裕的人生选择增多一种可能性。
魏晋时期,道教的新发展与女性观念的新突破
魏晋时期,天灾人祸频仍,社会动荡剧烈,思想自由开放,各民族融合不断加深,思想碰撞激烈,社会文化丰富多元。
在此特殊的时代背景下,魏晋时期的道教和女性观具有独特的存在形式和理论内容,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发展态势。
道教为适应社会变化,不断自我变革、分化转型。为更好地宣扬教义,道教各神仙传记中对女性的书写日益增多,所构建的女仙形象也逐渐变得自由多样。
受魏晋时期特殊时代背景的影响,其女性观与之前的朝代相比,有了很大的不同。
魏晋是一个黑暗动荡的年代,同时也是一个情感激荡的年代,它思想解放、学术开放、民风自由,堪称中国古代思想史的转折点。
在儒学衰落、玄学兴起的影响下,魏晋时期的经学失去了统治地位,繁琐刻板的礼仪道德规范似乎也失去了权威性。
而且,魏晋时期的文人志士在玄学的影响下,大多追求自由、崇尚自然,推崇人格美和艺术化的人生,形成了“魏晋风流”。
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魏晋时期的人们对女性的看法和评价也具有了进步性,不再局限于以儒家三从四德等标准来定义女性。
他们逐渐重视女子的品德、才情、风度等方面,塑造出了有别于以往的时代新女性。
而魏晋时期道教的新发展与女性观念的新突破,则影响并改变着该时代道教女仙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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