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最狂妄、最强大的反派重生以后,第一时间就去是要把前世把自己虐得很惨的主角给杀掉泄恨,但因为主角是这本书的主心骨,如果没了主角这个天命之子,整个世界都会不存在,在经历过无数次“杀死主角-时间倒退”以后,反派屈服了,他决定把主角带回老巢慢慢折磨。
作为家里有权势需要继承的大少爷,反派也像他爹一样沉迷武学,一副武孔有力的壮汉模样,所以他根本不能接受自己在未来竟然会被一个出身低贱的人打败。
作为能力最出众心思最深沉的终极恶人,少爷原本想把这个倒霉鬼扒皮抽骨,斩断四肢养个人彘玩,结果他发现小乞丐太瘦弱了风一吹就倒根本经不起折腾,害怕把他整死了得不偿失,只能把人养起来。
小乞丐长得很漂亮,养好了以后就是个唇红肤白的小美人,还有一双有情胜无情的桃花眼,他披着头发的样子很像个小姑娘,因此其他侍从们都在暗地里讥笑他,说他是少爷捡回来的童养媳,长大以后就要送到少爷床上的,本来小乞丐觉得这些话不能细听,但听得多了,他又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甚至开始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根据套路,有一天少爷刚和好友虚与委蛇喝完酒,看小乞丐的脸越长越开,也越来越有当年主角的那个惊天美貌的影子,就怒上心头,给了他一拳,他以为小乞丐还是上辈子那个有血脉护身的大佬,没想到现在人家的血脉还没被激活,他这一拳要了人家半条命。
于是小乞丐就被丢到暗无天日的地方训练了,根据套路,他是主角,是世界偏爱的气运之子,与生俱来的天赋让他很快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杀手和密探,在杀戮中取得好名次成功出师,如愿以偿做了能够在少爷身边伺候的暗卫。
他的名字和身份,他的一切都由主人赐予,那自然他也是主人的所有物,现在不要说和反派对立了,他连对少爷起逆反之心也做不到。
因为被调教好的小乞丐很好用,非常好用,能够兼任杀手侍卫小厮等一切职务,所以少爷就很放心地让他跟在自己身边,把机密都交给他处理,很快,被驯化的主角就成了反派最信任的下属,恶趣味的反派为了无时不刻羞辱他,常常叫他小乞丐,但对方明显把这个当做了少爷对自己的爱称,满心欢喜接受了,倒是反派每次都被他摇尾巴的样子恶心得不行。
他一心扑在事业上,自然也没有留意到他身边的小乞丐已经长成了那个他记忆中雌雄莫辨的大美人。
美人想,要是真像外面说的那样就好了,从情窦初开起,他就对自己的主人抱有一种相当狂热的执着,渴望站在他的少爷身边,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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