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药师,嗤,估计又是来治白硫家儿子的怪病。”,送货商压低了声音。
送货商一咂嘴,“哎呀,这些贵族哪用得着你我可怜呢,夫人该可怜可怜我才是,不如让我们来谈一笔鱼罐头生意吧,我最近新摸到的门路,我跟你说,这鱼罐头可美味了,是用南海新鲜的……”
大街上熙来攘往,早上人们开始了一天的活动,将厌走在人流中,他得去那名叫三庄旅馆的地方看看,男人口中的怪病让他不自觉联想到怪物,如果城里存在怪物,那家伙会轻易离开吗?
此刻,三庄旅馆那扇深棕色的橡木大门敞开着,里面并无人影,只有一个伙计擦着桌椅的身影。
将厌自顾在店里转悠着,停在一排制作精良的披风前,对老板问。
他挑拣着手中的布料,老板见状忙走过来介绍,“哎哟,您真有眼光,这件鹿皮半肩披风是我们店里最好的一款。”
“可不是,您穿上看看,这料子白天凉快,晚上还保暖,配上您的身段肯定气势非凡!”,老板紧接着说。
“对街那家旅店怎的是不让人住?我去住店哪有小二赶客的道理。”,将厌似不经意的说。
“哟,换家吧,客人,他家现在接了贵客,自然不让别人住。”
“是啊,圣城数一数二的名医,来我们这乡下地方自然尊贵。”
“哟,这不兴议论,城主最忌讳这个了,要让听到了是要抓过去砍头的。”,老板呵呵一笑,“您别不信,前段时间有个酒馆子几个醉汉不知天高地厚的说些醉话,被人举报给抓走了。”
披风别好银扣,老板把他领到镜子前,大赞着溢美之词,那镜子刚好照出对街,将厌忽然不动了,一个男人倚着路边木杆静静驻足着,视线似乎落在那家旅馆内。——可不正是那身黑色风衣!
他想也不想提步追了出去,刚出店门手臂却遭人抓住。
“我不要了。”,他说着,就单手把那件鹿皮披风拽下来,要走。
周围的人指指点点。
“不多收您的,两个金币!”,老板一竖两个指头。
知道被当成冤大头,可将厌看了眼逐渐围拢起来的人群,还是从口袋掏了两枚金币扔给老板,选择息事宁人。
下午的旅馆大堂内,年轻伙计正收着桌面空碗,他小心的收起盘子,不想在这短短几天内再打碎第六个,他不擅长做这些,也不喜欢,可是如果连这点小事都能难住他,还谈什么其他。
老板娘正在柜台清点一天账面,穿着一身棕色工作服的伙计无聊的擦着干净的能反光的桌子,这个时间,很少会有人住店。
街道两边燃着的橙红火把,为黑夜增添了些许能见度,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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