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棕皮披风,似乎是在感受披风的材质,“是个好料子。”
将厌拿起披风,披在肩上试了一下,老板直夸好,转身去柜台拿系扣。
老板堆着满脸的笑,拿着银扣走过来。
“贵客?”
将厌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任老板给他固定好披风,“听说是来给白硫家儿子治病的,到底生的什么病要请这等人物?”
“这么严重?看来是该谨言慎行。”,将厌挑了挑眉,不再追问。
他对这伙医师感兴趣。将厌脑海闪出这个猜测。
“您还没付钱呢!”,老板紧抓着他的手臂,周围路过的人纷纷侧头看乐子。
“穿在身上离了店,抹完嘴了说不好吃,哪有这么便宜的道理!”,老板不放。
“多少钱?”,将厌声音冷下来,他作弊进城,行事低调为好。
野鹿常见且易捕捉,这鹿皮色泽不纯,表皮还有割伤划痕,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哪用得着两枚金币。
来的人群,还是从口袋掏了两枚金币扔给老板,选择息事宁人。
下午的旅馆大堂内,年轻伙计正收着桌面空碗,他小心的收起盘子,不想在这短短几天内再打碎第六个,他不擅长做这些,也不喜欢,可是如果连这点小事都能难住他,还谈什么其他。
老板娘正在柜台清点一天账面,穿着一身棕色工作服的伙计无聊的擦着干净的能反光的桌子,这个时间,很少会有人住店。
街道两边燃着的橙红火把,为黑夜增添了些许能见度,空无一人的街道两个匆忙的身影快步前行着。
“他一出现我就过来找您了,先生。”,丽尼气喘吁吁的回答,勉强跟上男人步伐。
那座灯火通明的楼宇立在落石街尽头,男人女人的笑闹声像穿过时空的飘到这黑沉沉的街里来,夜深人静,四下昏暗,这里的夜晚也有它自己的欲望。
将厌顿在门口,扫视了一眼场面混乱的大厅。丽尼习惯了这些场面,她小声说,“先生,他在二楼。”
踏上楼梯的时候,迎面快步下来一个高大的男子,男子穿着一件古旧的黑色短摆风衣,帽檐压得很低,露出苍白瘦削的下巴,嘴角自然的抿着,是一个微微下撇的弧度,看起来行色匆匆。
将厌保持那个被撞到肩膀的姿势没有动,视野里还残留着一抹银色,那银色是……头发。
他立即转身,大堂一派男女媾和的景象,那男人已不见踪影。
这时,五十米外的黑暗忽然响起马蹄声。
当然追不上马,只是跟着声音的方向在黑暗里狂奔,风把他的衣服吹得哗哗响,他知道必须要快点……必须要找到这个男人。
将厌喘着粗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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