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声音嘶哑,完全分辨不出原来的音色。而且声调平平,没什么情绪色彩,可桑榆觉得,除了“刘志杰”,还有谁会做这种事情?
她这张皮相虽然不算差,但她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疯病患者,刚疯了一个星期,势头还未过去,绝不至于有人要对她下手,当然,像刘志杰这种神经病的更变态的不算。
桑榆道:“是这样吗?可是为什么我走快你就走快,我走慢你就走慢?”
他又抬了抬头,但桑榆依旧看不清他的眼睛。
“你是有疑心病吧。”他嗤笑道,“你以为你自己多有姿色啊,谁都要跟踪你,你们这些女的就是喜欢平白无故给别人扣帽子,改几天走在你们后面都算犯法了!”
桑榆缓慢眨了一下眼睛,没想到他攻击性那么强,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该顺从条件反射说声抱歉还是继续反驳,霎时哑口无言。
有路人侧目后频频摇头,似乎是在说她确实不可理喻,和公交车上那些要年轻人强行让坐的老头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桑榆沉默片刻,还是道:“对不起,误会你了。”
桑榆让步低头,他也不再多说些什么了,冷哼一声,继续往前走。桑榆见他往前走去,便提着自己手里的东西,挑了个相反方向而去。
这次她依旧走得很快,但那阵脚步声依旧如影随形,走了一阵,已经可以看见小区的大门,桑榆回头,便看见无边暮色之下,路灯闪烁着亮起,而那个穿着黑色长风衣的人站在路灯下,无声望着她。
心跳的速度渐渐加快,桑榆从走变成了跑,呼啸的风从耳畔穿过,她盯着保安亭的光亮,越跑越快!
身后的脚步声霎时也加快起来,桑榆用力迈开双腿,扭头看去时,立即看见一张几乎要贴到她脸上的脸!
她又一次看见了一对漆黑的眼珠,像丢进了墨里又捞起来,不似活人,也许更不似活物。
身体的反应比大脑更快,桑榆猛然刹住脚步,手上用力,将提着的盒饭重重甩了出去,砸到它的身上!
温热的饭菜爆开来,这股饭香味让反应过来的桑榆一阵后悔,也许她应该用别的来砸它,而不是用盒饭,这简直是太浪费了。
“砰——”
一声巨响,桑榆和它身上都浇满了淋着酱汁的米饭,看起来狼狈至极。
正常人都是扭头跑得更快,但桑榆却在瞬间进行了反击,原因无他,跑是跑不过的,而且它未必会杀死自己,比起一味地往回跑被吓个半死,不如试着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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