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言修斜倚在车边,昏黄的灯光为他镀上一层金边。
察觉到有人出来,他微微侧过脸。
看到叶锦瑟的瞬间,漆黑的眸骤亮,唇角扬起好看的弧度,好似在说,你来了。
止不住的幸福感从她心底蔓延。
耳边不禁浮现周曼那句话——为什么做记者?
刚到纽约那几年,她过的很不自在。
美利坚的种族歧视很严重,班里大部分是白人,少部分是其他族裔的学生,包括墨西哥裔和华裔。在教室里,白人同学几乎不和少数族裔的人说话,叶锦瑟融入不了那个群体,也没兴趣理会他们。
有一次,她在放学路上,遇到叁个高年级男学生一起骚扰一个女孩。
那个女孩是班里的少数族裔,墨西哥人,长得很漂亮,金发碧眼,在美国人眼里,大约是天使般的存在。
叶锦瑟隐约记得,她叫艾玛,话很少,个子也不高,看起来很好欺负。
至少,比她好欺负多了。
高年级男学生们个个牛高马大,自己过去肯定帮不上忙。
叶锦瑟准备绕道走,听到了艾玛的尖叫声,抬眸望过去,她的衣领已经被扯破,露出一大片雪白的肌肤,碧绿的眼眸直勾勾地瞅着叶锦瑟,无言地祈求她的帮助。
走了一半的叶锦瑟最终还是绕了回来。
她加入了战斗。
起初,她仗着手脚灵活,又有点武打功底,暂时和那群作威作福的男生们打个平手,艾玛趁机跑回学校搬救兵,还没等到救援,叶锦瑟落于弱势,被两个男同学抓住手臂,把她压向运动场钢丝网上,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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