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一群蛀虫,也被慕倾城轻而易举的给拔出了个干净。
而且她还建立起了一个无论是实力、亦或者规模还有发展,都远超慕氏集团的超级大公司,成为了大夏最具传奇色彩的一位创业女老板,真正实现了她证明自己的诺言。
以至于到后面,反倒是慕氏集团和慕家追着慕倾城跑,都希望她能接手一下慕氏集团,管理一下慕氏集团,好让原本日落西山的慕氏集团起死回生一下。
虽然慕倾城本来就对慕氏集团没多大兴趣,不过她也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家族的和家族产业没落。
毕竟再怎么说,她从小到大的生活的倚仗都是来自于慕家和慕氏集团。
于是她就顺手帮了一把,还将她的弟弟慕天培养成了足以带领慕氏集团走向新高峰的存在。
至于让她回去亲自掌控慕氏集团……
慕倾城没多大兴趣,也没那么多精力。
有她老弟在,足够发展慕氏集团了。
在她眼里,事业要发展,老公也不能跑了。
在秦楚渝读大学的四年里,基本只要一有时间,哪怕只是路过,慕倾城都要去看一眼自己那个小老公。
哪怕他们早已经住一起,晚上就能见到,但她就是忍不住。
每次见到他,哪怕是远远的看一眼,慕倾城的身心就有种说不出的放松和舒适感。
然后就会再度满血复活。
秦楚渝在慕倾城的陪伴下也渐渐走出了颓势。
先是花不到两年就修完了他那个专业的学科,并且提前去考研究生、成为了狼省大学最年轻、考研究生最快的几人之一。
然后换地方、读硕士,并且用最短的时间顺利毕业。
事实上,慕倾城说的没错,秦楚渝从来都不普通。
一个在高考的时候心态被影响,还能轻松考上狼省最好大学的人,真的就只是一个普通人?
哪怕慕倾城这样从小到大的骄傲天才,在看到秦楚渝那恐怖的学习能力和知识接受能力的时候也是被吓了一跳。
什么东西都是一学就会。
什么会的都能举一反三,从而思考出新的办法。
绝不禁锢自己的思维,绝不当老朽木。
当然,在上大学的时候,秦楚渝也没有只会读书。
再上完大一的时候秦楚渝就搬出去住了。
跟谁住,自然是不言而喻。
就像慕倾城说的,她主外,秦楚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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