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煜低下头看看自己的裤子,半条裤腿都已经被野猪血染红,这是刚才划开野猪脖子染上的。
鞋上还有花白的猪脑浆,这是刚才江宁爆了猪头飞溅上的。
数头野猪倒在地上,整个林子里散发着刺鼻的血腥味。
听到江宁的话,宁煜怒道:“你还敢骂我,你知不知道刚才你在我耳边开枪,差点把我的耳朵震聋。”
“本来老子弄死它们轻而易举,你吓我这一跳,差点让我没反应过来。”
“对不起,我没想到!”
“没事,我已经原谅你了。这个时候,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这样沉着冷静。”
宁煜对于这次狩猎还是比较满意的。
这辈子生活安安稳稳,他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
现在站在血泊之中,他竟然感觉到很安心很满足。
宁煜知道自己不是变态,而只是有些缅怀以前的生活。
毕竟自己半辈子都在刀口舔血,一下子让他彻底改变以前那种行为和习惯,说实话,也挺难。
“你没事吧,有没有伤到哪?”
江宁从树杈上跳下来,就感觉膝盖一软,差点摔倒。
“我能有什么事,身上的血都是野猪的。”
“宁煜,你是真不怕死么!”
“不是怕不怕死的问题,而是胆气和血气,极限运动的死亡率很高,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我觉得他们就是喜欢挑战自我,算是一种生命层次的突破,你也可以把我想象成那样的人。”
江宁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我也喜欢极限运动,但却不像是你这个样子。极限运动追求的是征服困难,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而你......这是......”
江宁说着说着,又苦笑摇摇头,似乎也找不出语言来如何形容宁煜。
“好了,打电话找人来收拾吧,我们两个也搬不下去。”
“以后这处猎场你还是少来吧,来一次野猪几乎被你灭种,你也不心疼自己的钱。”
“也没灭种,小家伙们我可没碰!”
“别说了,我们去清洗一下,看看你身上......”
江宁嫌弃地捏着鼻子走到一边。
“等等,你说野猪群为什么会袭击我们,我们可没有惹着它们,它们却直奔我们两个人所在的地方。你难道不觉得这有些违反动物的习性!”
宁煜拥有非常丰富的打猎经验,对动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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