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当今的法家宗师,有资格对你指点一二?”
嬴宇闻言,不禁陷入了沉思之中。
李斯,因为贪图名利,害死了韩非子,所以在人品上,他是有瑕疵的。
但现在,他已经是大秦帝国的宰相,权势滔天。
想争夺大秦的储君之位,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别的世家子弟就算了,光是胡亥和扶苏,就够喝一壶的了。
胡亥有赵高的帮助和史书上的记载。
至于扶苏,他有楚国的支持,受楚国百姓的拥戴,又有十余万名农夫忠心耿耿,更重要的是,他得到了嬴政的青睐。
一般来说,大秦的储君,都是由他们二人来决定的。
如果不是嬴宇拿出了产量极高的马铃薯和番薯,估计他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嬴宇思虑再三,终于下定了决心。
“多谢父皇。”
“能得到丞相的教导,儿臣自然很高兴。”
李斯的性格固然不好,可是他在官场中的影响力还是很大的。
就算是胡亥能够顺利登基,也是有李斯辅佐的。
故而嬴宇才会按照嬴政所说,借助李斯的力量,壮大自己的势力。
因为赢羽想要的是大秦的储君,也就是大秦的帝王。他背负着大秦君王打下的基业,背负着整个帝国的子民。
需要思考的事情不仅仅局限于某一点。
嬴政听了嬴宇的话,轻轻颔首。
当然,他也考虑到了,嬴羽也是其中一员。
要知道,赢羽送来的马铃薯和地瓜,都是他的功劳。
一点钱,一百个美女,又算得了什么?
更何况,嬴宇是嬴政的儿子,如果嬴宇有足够的实力,让嬴宇登上大统,那就再好不过了。
就算他做不到,嬴宇身边多了一个李斯,他也能安然无恙的度过余生。
嬴政把马铃薯交给嬴宇后,说道:“今天晚上,朕就不回皇宫吃饭了,就是这马铃薯和番薯的味道。”
“朕倒要试试!”
天色渐晚。
在嬴宇的指点下,新月迅速做好了一顿由马铃薯和地瓜做成的晚饭。
在进行了一些特殊的餐前工序之后,嬴政终于可以享用到这神奇的食物了。
“嗯,番薯吃起来很甜,这马铃薯也很特别。”
“你宫里的番薯和马铃薯暂时不要吃了,都种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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