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未牌时光,泰源当门口,来了一个年轻人。这人是个青衫少年,看去不过二十出头,人生得挺俊,修眉朗目,文质彬彬,像读书相公,但头偏偏背了个三尺长的青布囊,那不像雨伞,倒像是随身兵器,这和他这个人有些不大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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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少年跨进泰源当大门,穿过小天井,走近柜台前,轻咳一声,叫道:“掌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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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朝奉戴着花镜,正在帐台上打着算盘,慌忙站起身来,望了青衫少年一眼,立时堆笑道:“相公要当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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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少年点点头,伸手从怀中摸出一颗穿着金线的珠子,递了过去。那颗珠子,足有鸽蛋那么大小,色呈淡黄,宝光四射,一看就知道是价值连城的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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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朝奉接到手上,用手掂了掂,抬目问道:“相公要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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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少年道:“五千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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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这颗珍珠的价值,何止上万,但五千两银子,不是个小数目,老朝奉可不得不慎重行事,眯起老花眼,总得仔细再瞧瞧。这一细瞧,老朝奉一颗心几乎跳了出来。为什么?这颗珍珠上,赫然刻着一个朱红的“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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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朝奉脸上一白,但随即变成喜色,这情形当然瞒不过青衫少年,但他却只作末见。老朝奉故意端详了好一阵子,然后满脸堆笑,说道:“相公这颗珍珠,价值连城,要当五千两银子,并不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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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少年道:“那是说掌柜的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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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朝奉陪笑道:“只是五千两银子,不是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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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少年道:“怎么,你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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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朝奉忙道:“不,不,小店开的是当铺,哪会不收,只是五千两银子,老汉作不了主,必须要请东家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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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少年点头道:“好吧,那你就去请东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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