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咳~~~
徐元刻意的放开了气管,提醒道。
这,法庭表面上,还是个公平的地方。
若是,放在其他大法官的庭上,类似刘非咄咄逼人的审问,根本就不会出现。因为,早在刘非说出定罪那句话的时候,大法官便会要求他离场。
陪审官,作为军事法庭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那是要秉持公平正义的精神的。
“嗯!我就说这么些。”
似乎察觉到自己说的有些偏颇了,亦或是,被徐元提醒了,刘非微微坐下,给了个结束语。见状,徐元内心也松了口气,敲了敲桌上的小木锤子。
毕竟,他徐元也是个法官,况且,每一次连级以上的军官军事法庭,那都是要被文书记录在案的,法官以及陪审官,那都是要亲自签字画押的。
一旦,后续出了差错,亦或是,被人举鉴翻案的话,那么,首当其冲,被追责的是主审的法官,其后的才是陪审官。
“程先生,你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转向右边,徐元望着立法院的副总干事程工学,脸色微微恭敬。
自辛亥革命后,民国建立之后,法律层面上,民国最高权力机构被分成了三份,而,三个机构对应的则是行政,立法和军事。随着时间演变,到了现在,三权分别对应的机构,也即是,行政院,立法院和军事委员会。
某种程度上来说,程总干事,虽然不分管立法院审判这一部分,但是,按级别来说,按体系来说,程工学,这个副总干事,还是他徐元的上司。
“呵呵,徐庭长,乃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高材生,因此,在法理上,肯定是强过我数倍的。不管是国外的条例法例,还是,国内的各项军规法律,徐庭长,是权威。”
这里,提到国外的法例,其实,在民国时期,并不罕见。毕竟,西方列强的民主建设要比民国法律建设的要更完善,更完备。
因此,民国期间,有很多着名的诉讼案子,都是运用了大量的西方法律条文。
当然,从侧面上来说,这其实也是民国时期法律建设的缺失,这也不奇怪,毕竟军阀混战,讲的就是个强权,何来的法律公平可言?
“程长官,谬赞了!”
徐元,神情微微得意,但还是继续自谦到:
“我不过是多喝了几年洋墨水罢了,若是,论及审案子的话,您的意见也是至关重要的。”
程工学,点了点头,接过话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