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吉尼亚虽然说他不好查,但实质什么都说给哈迪听了。
果然聪明人的说话艺术,就是不一样。
接下来,哈迪只要调查这两三天从外面进入河溪城的团队,便可轻而易举地找出‘那群人’。
回到家里,哈迪躺在床上很久才缓过劲来。
莉莉安温柔地服侍着他洗澡,换衣,然后暖床睡觉。
现在他已经是男爵了,虽然是最低等的贵族,但也是贵族。
他很想找个人来分享这件喜事,但思想来去,只得叹气。
自己的两位‘发小’,皆已外出历练。
自己的女人苏菲,又跑去魔界了。
想真正找个说话聊天解闷的人,都很难。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后,闭眼休息。
第二天,他没有练剑法,而是孤身一人去了城里,找到一间酒馆,推门进去。
因为是早上,酒馆中没有客人,只有一个酒侍在打扫着卫生。
酒馆的空气,弥漫着浓重的酒精味。
见到哈迪,这名年轻的酒侍有些惊讶:“噢,让我看看,这是谁?爱哭鬼~~哈迪!”
哈迪笑着靠近过去,给了对方一个拥抱,说道:“好久不见,爱吹牛皮的顿普森。”
这动作把对方给搞蒙了,好一会后,顿普森惊叹道:“这才半年没见,你变化真大。以往要是我这么说,你早用阴狠的眼光看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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