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臂粗细、一人之高的简易站牌,黑色的漆皮早就掉得斑驳,深嵌进石缝的根部被填进砂砾色泥土,几根蔫头蔫脑的杂草正迎风朝他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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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线移回到手中那张振翅欲飞的车票上,方才还远远躲在山背后的太阳不知何时当头照下,温斯顿眼前一阵晕眩,立在石板砌成的台子上摇摇欲坠。他一手握住干裂锈蚀的铁杆,眯着眼睛看了眼站名,缓缓蹲下去时甚至听到了膝盖关节发出的一声脆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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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斯蒙特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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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苦笑一声,嘴里泛上一股饥饿的酸味。从包里拿出水杯润了润嘴唇,又扶着唯一的支柱颤颤站起,四下一望,哪里还有闲情欣赏午后的田野风光,那一波波迭起摇摆的绿色......他想,应该是麦苗吧,此时已赫然变成了海神怒意下的浪涛,而自己就像是被吹离了去往伊萨卡航路的可怜幸存者,抱着一根孤独的桅杆一眼望不到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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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咕噜噜唱起奏鸣曲,他甚至开始怀念车站里油腻的热狗和三明治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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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看他被匆忙赶下车的模样太过惶恐可怜,列车员临走前曾指了指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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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那边走,有城镇,有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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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斯顿大惊,“那要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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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走到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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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钟之前,穿着条纹西装和新擦过蜡的山羊皮鞋走在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田垄地上或许能登顶成为他二十五年的人生中最不可思议的经历,而在翻滚腾跃的黑云和隆隆闷雷声中接受倾盆大雨的洗礼显然是后来者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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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垂着脑袋艰难睁开眼。豆大的雨点打在泥地上,很快积起一小滩水洼,干涸的土地融化在这一泼春日馈赠里,与这不期而遇的天降来客共同在他的裤边鞋面上谱起颂歌。他抬了抬脚,不过是发怔的功夫,鞋底就已沦陷在盖亚柔软的怀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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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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