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我看你这也不买,那也不要,我这里有芦粟,你要不要。
芦粟就是高粱,是北方人的主食,而自己所在的地方偏南方,大多数人不喜欢吃高粱。
在那个缺粮的年代,一些农民就在田边地头,水沟旁边,在不占用耕地的情况下,种植一些高粱,一般情况下,都有一些收获。
在没有其他粮食的情况下,高粱也是好东西,不喜欢吃高粱的人,便将其拿到街上卖掉,换成其他的粮食。
夏辉是北方人,那里人的主食就是高粱,他应该知道本地人不喜欢吃高粱,送些高粱过去,应该是不错的选择。
想到这里,苏臣便开口问道:“高粱怎么卖,多少钱一斤。”
“一毛三,袋里有二十多斤,如果全要,那按一毛二。”女人开口道。
看来高粱确实比大米便宜,就买它了。
“就按你说的,一毛二一斤,我全买了,不过我没有带米袋装高粱,你将那个布袋也卖给我吧,用来装高粱。”
“布袋是用两尺老棉布做的,至少要值五毛钱。”
“行,你算算看一共需要多少钱。”
女人很高兴,她上了好几趟街,没想到这次被人全部买走。
在过完秤算出价格之后,苏臣便结了账,拎着布袋离开,前往公社。
公社距离街道不远,只有几分钟的路程,公社有一个大院,是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的地方。
大院后面,有一排低矮的房子,这里潮湿昏暗,居住的都是一些犯过错误的人,被下放到农村接受劳动改造,夏辉就是其中一员。
夏辉属于全家下放,日子过得非常艰苦,这段时间夏辉身体不好,老毛病又犯了,已卧床多日,要不是妻子林春晚悉心照顾,说不定早就交待在这里了。
那天,夏立山想用自己的运动鞋,准备去自由市场换一只老母鸡,为父亲补补身子,被市场管理人员误以为小偷抓获,幸亏遇见苏臣,才得以解围。
不仅如此,苏臣还买下老母鸡,让夏立山带回。
回家后的夏立山,立即将发生的事情告诉母亲,林春晚听后是百感交集。
自己一家人落难至此,不仅生活陷入了困境,还遭受到一些狗仗人势的人欺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在团结圩公社,竟然还有夏辉的战友。
夏辉已经病倒数日,身体非常虚弱,急需补充营养,此时已容不得林春晚多想,立即将老母鸡杀了,炖了一锅汤。
当夏辉被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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