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通,还整整囚禁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
被车撞倒的si者呢?我们又怎麽处理si者?
四月二十号买的绳子,不可能用来绑si人,除非对方还没si,还挣扎,所以才会把他捆绑。
这麽做,就能伪装成si者因为失足跌入海里,完美脱罪。
如果弃屍是在四月二十号,那麽被目击者威胁的我们,并没有打算杀si他,而是接受了他的要求,到了最後,或许目击者提出了更离谱的要求,我们才起了杀他的念头。
如果两件衣服都有血迹,为什麽黑set恤的血迹会多过白se的衬衫?
我可能不在现场,因为杀他的人是小慧,而不是我。
过後,我打算帮老婆脱罪,准备好了离婚协议书,在五月十八号的下午,跟老婆约在餐馆演一场戏,故意争吵,做出一副我们感情破裂的假象。
那张没用的免付停车费的卡,没用的原因应该是因为我们根本没有开车,因为车子里有si者。
或许是做纪念,还是做不在场证明,可是这太逞强,因为店员已经看到我们,除非那张照片不是那天拍。
此刻,如果是我si前的最後一幕,那麽就代表着我在途中遇到了车祸,我si了,然後灵魂徘徊在这个循环里。
可是我没有自杀,我不可能自杀,衣服还在後座,屍t或许也在後车厢,我怎麽在还没处理好这些就自杀。
我开始注意另一个我的脚的动作,发现到了一个很诡异的现象,那个我竟然一直不断地踩着刹车,嘴里不断地骂三字经。
十分钟的车程,车子不能刹车,到了那破旧的房屋的时候,就是这循环结束的时候,前方刚好有一个转弯,或许那里就是我出车祸的地方。
最想杀我的人,只有可能是受害者的家属,可是他们应该不知道,难道目击者已经把事情告诉了受害者的家属?
等一下,这有点说不通,因为杀si目击者的那天是五月十七号,我们都没事,所以不是受害者的家属。
可是我不是已经打算帮小慧脱罪,她没有理由杀我。
「哇哇哇。。。」,我惊讶地看着另一个我。
我根本从没想过要帮谁脱罪,我只想自己脱罪,所以才会买了绳子和小刀,把奄奄一息被车撞倒的人捆绑住,丢进海里。
所以,黑set恤上的痕迹,确实就是血。
根本就没有目击者,只有我老婆,我老婆想要我自首,而我怕事情暴露,所以才会把小慧杀si。
那天,五月十八号的晚上,我在家里与小慧为了这件事争吵,小慧依然坚持要我自首,或许也威胁了我,如果没有自首,她就会自己去找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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