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到了同样的话。
我察觉到一个很古怪的现象,为什麽还没请走,如今却再次召唤?
可是,大家并没有反驳,继续问了一个问题。
阿虎生气地说,「德明,你疯了啊?g嘛问这个问题?你可以问惠玲是不是喜欢我,还是小玲是不是神经病,为什麽你去问这个问题啊?兄弟!!」
「妈的,吓si我了,g,德明你可以不要问这麽可ai的问题吗?」,阿虎说。
大家面面相觑,碗碟的移动跟阿虎和德明没有关系,他们并没有故意移动,其他人也是。
「碟仙,碟仙,谢谢你的帮忙,请你离开,碟仙,碟仙,请你离开。。」,德明说。
大家顿时松了一口气,恢复了以为的笑容。
我看着小玲低着头,脸se非常难看。
刚刚的召唤,原来不是重新开始,而是召唤了另一个。
「小玲,你还好吗?」,惠玲问道,拍了拍小玲的肩膀。
「小玲,你不要吓我好吗?我们不是刚刚送走了碟仙吗?」
如果要毁灭证据,凶手可以连衣服和屍t一起烧掉来毁灭证据,或者是丢进海里。
我把她的衣服放在後座,意味着我想要毁灭证据,那份离婚协议书或许也是为了要营造一个我们婚姻破裂的假象,让我变成这谋杀案最终的凶手。
现在的日期,车上应该会有,我敲打了屏幕几下,本来空白的屏幕,顿时亮了起来,显示时间为凌晨十二点05分,五月十九号。
如果凶手想要处理屍t,应该不会需要绳子来把si者捆绑,捆绑後的屍t也不会毁灭证据,除非是为了要囚禁某一个人而用的绳子。
从四月二十号直到五月十八号,si者足足被囚禁了超过半个月的时间。
如果不是为了钱,只能说我们是为了要掩盖某些事,不能让si者说出,所以就把她囚禁。
我们到底遭遇了什麽事?必须囚禁一个人?到底那个人对我们有什麽威胁?
囚禁一个人,是否是因为发生了一件我们必须隐瞒的事,是不是我们误杀了一个人?
近的目击者看到,所以我们为了要掩盖事实,而囚禁了那个人。
为了封口是最好的解释,但是却很逞强,因为一开始的囚禁说不通,还整整囚禁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
被车撞倒的si者呢?我们又怎麽处理si者?
四月二十号买的绳子,不可能用来绑si人,除非对方还没si,还挣扎,所以才会把他捆绑。
这麽做,就能伪装成si者因为失足跌入海里,完美脱罪。
如果弃屍是在四月二十号,那麽被目击者威胁的我们,并没有打算杀si他,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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