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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籍虚幻的世界里,我如饥似渴,仿若久逢甘露的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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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个秘密,对谁都不曾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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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我计划着写一本小说,用酝酿已久的故事来与青春作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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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短暂,这是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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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无论如何都抓不住的珍宝,唯有倚靠记录的方式,才能让它得以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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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由于我的不自信,我还迟迟没有动笔,只是偶尔会在本子上写些胡言乱语的杂文。我将它们整理出来,发在qq空间里,又设置了密码。夜深人静的时候翻出来看看,觉得自己还不算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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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太在意别人的眼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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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愿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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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切的说,是我惧怕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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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怕那些我视若珍宝的东西,在别人眼里,不过只是一坨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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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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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周末,但图书馆里的人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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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书架上的书一本本摩挲过来,褶皱的书脊沉淀着岁月的印记,泛黄的书页散发着旧时的味道,是淡淡的霉香,似阳光曝晒后的干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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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纸质书,我总有种特殊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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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电子书怎样发达,我都更喜欢纸质书穿梭在手指间的那种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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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服,踏实,让人感到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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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的风吹来,掀起了一旁的白色窗纱。我想起电影《情书》中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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