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谭峰和黄丽,在国营矿场里上班,一个是矿场的技术员,另一个则是矿场的安全员。
的确……
他们工作稳定,婚姻幸福,家庭美满。
那时的医学技术不发达,两个人结了婚超过三年,黄丽也没怀孕。
他们努力到了结婚的第五年,终于在热心亲戚的建议下,决心从远房亲戚手里“过继”一个男孩,当作自已的孩子。
谭乐很喜欢这个名字。
那时的他,像是城里的孩子一样过了人生的第一个生日,也像城里的孩子一样周末可以去公园、可以逛商场。
逢年过节,再也不需要捡妈妈、姐姐的旧衣服,他也会有自已的新衣服、新鞋、新书包。
他家里早早地便有了邻居家羡慕的冰箱、洗衣机、彩电。
很幸福。
那天他照旧放学回家,刚一进屋便听妈妈跟他说,“乐乐,你要有弟弟了。”
谭乐傻乎乎的看着妈妈,以为他们又收养了新的孩子,他眨巴着水灵灵的眸子问她,“弟弟在哪?”
呵……
当父母有了新的孩子,他便是被抛弃掉的那一个。
他软了肩膀,歪着头看着妈妈,只怕她接下来会装模做样的跟他说。
再后来,那便是弟弟出生了。
弟弟的名字叫天赐。
他记得爷爷奶奶第一次上门看见弟弟时的模样……
他们念叨着“乖孙孙”、“乖孙孙”,丝毫不在意站在角落里看着他们背影发呆的谭乐。
“他怎么还没走?”
……
但他不在乎,他本就是这个家里领养来的孩子,没有谭峰和黄丽,他甚至不知道自已现在是不是还活着。
那时的他,还住在这个家里的小房间,只不过房间里出现了弟弟越来越多的生活用品。
脏了的被褥、不看的绘本……
他还记得弟弟三岁时,他收拾衣柜找出了小时候最喜欢的毛绒玩具。
他兴高采烈的拿到谭天赐的面前,还模仿着小狗的叫声逗着弟弟,“汪汪,汪汪”……
那只黄色的毛绒小狗从此被扔进了垃圾桶……
“谭乐,谭乐!”客厅里传来黄丽的喊声。
“天赐说他想喝牛奶荷包蛋,你去给他煮上去。”黄丽说完又想了想,“再顺便削两个苹果去。”
这些蔬菜,大多已经腐烂变质,留下的那些,看起来也都放了不少日子。
谭乐从冰箱门上拿了谭天赐常喝的牛奶,又从一个黄色袋子里拿了两个苹果,想了想索性把冰箱也整理了一番。
这种玻璃瓶的牛奶因为不添加防腐剂,保质期只能维持两天。
牛奶每天都会放在家门口的小箱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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