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影悄声无息的从地板下冒出,叠成了半人高的样子伫立在柳徇风的背后,那密密匝匝的诡异模样,光是看一眼就让人心里不适。
陆凝霜拧眉,拿着发梳,慢条斯理的梳理起自己垂落在胸前的一缕发丝。
“不必急着为我哭丧,只要我愿意,我肯定能比你活得久一点。
你若无事就出去吧,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准备,别耽误了明日的治疗。”
她独自坐在陈旧的妆台前对镜梳妆,妆奁中虽装着些成色不错的金玉首饰,但比起曾经享用的物件儿精致程度低了好几个档次。
那些东西颇具自然风韵,更适合野蛮生长的大漠儿女,不适合她那样金尊玉贵的娇小姐。
再者说,她挽发何曾亲力亲为?
“我来帮你挽发吧。”
柳徇风心中极不是滋味儿,跨步来到陆凝霜身后,从她手里接过发梳,握着她的发尾动作轻柔的梳了起来。
“凝凝说得都对,你必定长命百岁!治疗所需的东西大都准备好了,不会耽误明天的正事的。”
他扫了镜中自己身后不小心露出痕迹的黑影一眼,当做什么都不知,低眸慢慢将陆凝霜的头发梳开,再取了发带给她扎上。
“你在家里不爱戴首饰,也不爱梳复杂发型,说是扯着头疼,我便用发带直接给你绑上,这样能松快些。”
“你以前身边前呼后拥一大堆伺候的人,皱个眉都有人问你哪儿不舒服,可如今醒了这么久也没个人……
我没挑拨离间的意思,只是心疼你。什么样的感情能抵过柴米油盐的消磨?凝凝就没觉得不习惯?”
柳徇风很聪明,知道陆凝霜失忆忘了过去,只相信自称她丈夫的男人。
所以他没有明着说百里冥的不是,毕竟她若坚持站在百里冥那边对他恶语相向,他岂不是自取其辱?
然而记忆能丢,天长日久养成的习惯却没那么容易丢掉。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无处不在的违和感,足以引起凝凝的警觉。
有了警觉就有了怀疑,有了怀疑,野男人的面具就戴不稳当了。
让凝凝自己去发现,比他大声拆穿有用得多,毕竟她的性格……强势霸道且叛逆,最讨厌人指手画脚。
陆凝霜通过镜子望着柳徇风的脸,也望着那群兴风作浪的腌臜玩意儿。
眼见着它们重新堆叠成一人高的样子,凝成的爪牙朝柳徇风脖颈探去,柳徇风还一副无所察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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