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喝,是本能。
这很挺好,简单,实在,又刺激,向莺语感叹这养物简直浑然天成。
消磨日子,俊不俊,乖不乖,这才是关键。至于他和她之间谁猎谁,谁爱谁,天知地知他知。
因为简单,她有了可乘之机,也正因为简单,她有了随时可以离去的可能。
这可不是一个永久的居处。所有人都警告她:你该找一处能安然酣睡的床榻了。
废话,我还不知道?蓬山此去无多路!向莺语抬头,天上那弦月,冷冰冰、弯勾勾的,像把停悬的剔骨刀,威胁谁呢?
她本来就是个对遗迹废墟向往已久的野游客,不管怎样逗留记录,终究会收拾收拾,再踏上不知去往何处的路——只有流浪,才能让她确信身体里的缺憾其实也算一种风骨,走到哪儿算哪儿呗,其乐也无穷。
“你在干什么?”
女人没回头。
医生建议喻纯阳可以适当加点药量,身体没有适应,他这几天犹其嗜睡。但今天,他没吃。没吃代表睡不踏实了。
不踏实就要做梦,不是什么好梦。梦里头,风是主角,裹着沙土,呼呼吹,尸堆前有个拿破布裹得严严实实的人,破布猎猎,只露出常年生气的眼睛。她小臂摆动好像在对谁说话,太遥远了,隔着风,听不真切,但那神态是熟悉的,轻描淡写的。然后就是那个洞,凭空出现的,在她的半张脸上,黑得那么纯粹,好像宇宙黑洞。没有声音。武器在这里是多余的,死本身就是目的。她似痛苦,似享受地眯起眼,继而轰然倒地,翘着嘴说,你过来,过来。
好像还有别的情节,但他忘了,反正最终扶起她,她只有半截上身,内脏掉他脚边。
他尖叫了,也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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