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来了兴致,从跟班的领口那儿顺手扯下来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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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条没什么好看的,重点是上面有一行笔走龙蛇般帅气的字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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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清漓,今晚亥时到破庙,我教你练轻功,练好了轻功,你还能偷南家的母鸡烤著吃,谁惹你了,你就偷谁家的母鸡烤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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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偷鸡! 偷鸡,偷鸡,这还掛在嘴上放不下了! 本宝宝又没偷吃过你家的鸡,你怎么就没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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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宝宝变成惯偷,你有天大的好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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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变成一场过眼云烟,而且还惹上这么一个甩不掉的麻烦,南清漓鬱郁难平,恨得牙痒痒的,烦得牙痒痒的,真想咬死了某人,一路鬱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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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牛车到了屯子口的那棵老杨树下,南清漓看见那儿有群人围得水泄不通,熙熙攘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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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的乏了,丝毫没有挤进去瞧热闹的兴致,下了牛车,就打算回家补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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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知道是谁嚷嚷了一句,“南清漓从镇上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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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著那道熟悉的老母鸡嗓子咕呾起来,“南寡妇,你还想往哪儿躲?过来把话说清了,你和吴四顺到底是啥关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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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的人群隨后就如退潮的水一般,自动闪开一条道儿,吴四顺和刘明珠在里面大眼瞪小眼,谁也不服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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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南清漓只能提步走过去,走近才看见吴四顺的下巴上有几道血痕,她用脚后跟也可以猜出来是刘明珠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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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珠眼见丈夫吴三顺跟著南清漓到镇上好几次,却连个屁都没捞著,她就忍不住亲自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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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南清漓和吴四顺对视了一眼,仿佛抓到了天大的证据似的,“南寡妇,你哑巴了,说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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