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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珠后怕之余另类窃喜著,幸亏她没有拿到镇上的典当铺,不然就惹上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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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南清漓將首饰收到她的荷囊里,归榆凑过来,就是理所当然的语气,“清漓,这都是我儿大顺置办的,理应由我这个当家人收藏,等到分家时还是你们大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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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里却是这样想的,老娘把这些好东西换成银子吃喝了,贴补给三房了,你还能一巴掌掇死了老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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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在世不分家,南清漓前世在农村由奶奶抚养长大,晓得这条古训,那么这样她还真没法反驳归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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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鬼原主凝眉瞪著归榆,娇懦恨声嘟囔著,“不要脸的吝嗇鬼,吴大顺根本就不跟你一个锅吃饭,那十两聘礼银子还是跟瑞伯伯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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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榆这是有多么不慈祥,有多么为老不尊? 反正连鬼都看不下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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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南清漓眸光一转,稍稍演绎了一下,“娘,这些东西可以让你收藏,不过我记得大顺还有笔外债,就是我的聘礼,你先拿十两银子给我,我帮大顺还给瑞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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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既然没分家,那么儿子娶媳妇的聘礼自然应该是公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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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瑞等人兴致勃勃地瞧著归榆还有何话说,他们都清楚吴家在娶妻这件大事儿,连一个铜板也没有拿出来,连办喜宴的钱都是吴大顺自己出的,而村人的份子钱却都进了归榆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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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大家都低估了归榆的厚顏无耻,她要多委屈就有多委屈,“吴大顺那个不孝顺的,挨千刀的,他在成亲前就没孝敬过我这个老娘银子,我凭什么替他还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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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鬼原主又苦大仇深地瞪著归榆,不等她嘟囔出声,文瑞疾言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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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榆,脸是个好东西,拜託你留著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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