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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莫三百多字写完,吴玉堂试得手腕酸麻,因为那些生僻字的笔画太多了。 文瑞让刘明珠,吴玉堂和归榆按了手印后,取出自己的印章,蘸了墨汁在这篇村志末尾盖章,然后让人打过来水,清洗狼毫墨砚,仔细擦乾净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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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归榆越发后悔了,后悔自己不该拎著烧火棍去撵南清漓,这事儿要是传到了街坊邻居那儿,几天就会传遍文家屯子的大街小巷,她这张老脸往哪儿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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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忍不住想另类施压,虽然不识字,但也相当认真地盯著吴玉堂书写的东西看了一会儿,嘖嘖嘴,“清漓,你看看我们家玉堂的字多俊啊,玉堂取名是了钱的,他的名字就是以后住宫殿做大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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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清漓无心理睬归榆,因为此刻她听著鬼原主在耳边叫囂,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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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瑞小心將村志收藏入褡褳中,与那几个汉子不约而同地无视了归榆,呵,难道说取名为皇帝就真能做了九五之尊,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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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珠刚才看著宝贝儿子皱著眉头书写,她恨得那叫一个咬牙切齿,不过瞅著南清漓染了血痕的脸颊以及脖颈上的掐痕,她渐渐气顺了,甚至窃喜自己最终还是得了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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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南清漓笑嘻嘻地望过来,就是那种我都是为了你好的语气,“小三家的,多谢你在我昏迷时帮我保管著首饰,现在当著瑞伯伯的面儿还给我吧,不然,我担心你会被人议论手脚不乾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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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瑞等人心里笑翻了,这一声小三家的恰到好处,南清漓这长嫂的派头够足嘛,这嘴皮子的战斗力不容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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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傻子都能听出来,刘明珠私藏了南清漓的首饰,还想私吞呢! 南清漓不是原主,怎么知道丟了首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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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因为有个新嫁娘模样的鬼原主在南清漓面前飘来飘去的,想不看见那些首饰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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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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