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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活得久了,记性往往也就差了。可人的一生里总有些叫你想忘也忘不了的事跟人。李妈妈对谢姝宁而言,是一个。蔷薇,恰恰也是。
其实真论起来,谢姝宁也不过才在田庄里过了两年。
可这两年却似乎比她后来加起来的许多年都要更加漫长可怖。
彼时,跟着她去田庄的人里,除了李妈妈外,还有个蔷薇。李妈妈翻脸无情也就罢了,她本是陈氏的人,这般做可憎却并不是没有道理。然而蔷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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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姝宁记得桂妈妈说过,蔷薇是母亲从外头捡回来的乞儿。
宋家对待下人从来宽厚,蔷薇更算是被桂妈妈当做女儿养大的,在母亲眼里也不是普通丫鬟。
她冷眼看看弯腰拨弄火炭的蔷薇,身上穿的用的,哪一样不堪比旁人家的小姐?宋家不缺银子,绫罗绸缎,蔷薇哪一样不曾用过穿过?
丫鬟,她哪里像是个丫鬟!
一口恶气堵在了胸腔里,谢姝宁努力遏制着,却仍觉得翻涌不休。
被她喊做姐姐的蔷薇,前世里却比李妈妈翻脸得还要更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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