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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两个月,每天沿着固定的轨迹转动,平静得好像什么都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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睫毛剪了又长,长了又剪,越来越浓密,刘海也越盖越厚,我整天穿得像个灰鸭子,走路低头弯腰,头也不抬,除了洗碗切菜勤快外,什么都干不好。虽然惹来大家嘲笑,但总算被管事们列入了绝对不能送到主子面前丢人现眼的蠢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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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经常任性,但他读书确实是天才,启蒙的时候大概是我不会教,所以出了差错。其实他记性极好,可以过目不忘,丢现代也是能轻松进哈佛拿博士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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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吴秀才对他的感情如天雷勾动地火,泄尽满腹不得志的怨念,天天抓着石头逼他背书写字,石头好动,尤其对乖乖坐椅子上练习书法深恶痛绝,所以东躲西藏,死活不肯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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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了实现举人夫人的美好梦想,只好天天陪他玩捉迷藏,几次深入危险区域,将其逮出来,第n次重复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深刻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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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堵着耳朵不肯听,只一心一意想去偷看南宫世家的练武场,学功夫,做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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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烂泥扶不上墙,我心急如焚,尝试诱拐:“大侠这种高风险职业没什么好的,就知道拿着把剑砍来砍去,结怨无数。还不如做个小官,俸禄丰厚,外快多多,不用担惊受怕,退休后的生活也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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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随手捡起根枯枝作剑,在空中乱舞了几下,然后虚势收剑在背,故作深沉沧桑地看着天空,长叹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有些东西和女人说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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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完后呆了三秒,然后气得暴走,劈手夺“剑”,折成两半,丢了回去,咬牙切齿笑道:“好啊,没志气的小燕雀吧?我呆会就把某鸿鹄的脏衣服和破衣服统统丢出门!自己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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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老实了,他迈着百般不情愿的步伐,垂拉着脑袋,继续回去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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