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荒的一次,建萍服软。以前都是少华认输才罢休。爱情的力量,能让女生愿意在心爱的男生面前暴露最真实的自己,把自己软弱的一面呈现出来,说明她真的毫无保留的堕入了情网,心甘情愿的做了爱情的俘虏。
看着春意盎然的建萍,少华忍不住搂住了她,说:“有点想家了,想村口的大榕树,榕树下的小溪里会有小虾躲在水草里。溪边种的丝瓜就吊在水面上,有的还会垂到草丛里,夏天的时候,脚直接泡在水里,头顶就是丝瓜蔓铺成的绿荫,那种清凉能一直凉到心里。黄色的丝瓜花点缀在翠绿的瓜叶中,如天上的繁星,煞是好看。”
“小时候真美好,天真无邪,不用想着明天要做什么,以后过怎么样的生活。”建萍看着远方的天空,喃喃自语。
“你也会有这样的烦恼吗?我以为只有成绩差的同学才会有这样的担忧。以前,去伐木的时候,真的很害怕。每晚躺下的时候就想,明天应该会下雨吧?不管怎么样,明天都要找个理由偷一下懒才行。可是到第二天醒来,睁开眼的那一刹那,又开始犹豫了!老爸老妈那么辛苦,实在开不了口。到坐上炳叔的拖拉机去林场时,又是一路坐车一路后悔,干嘛不找个理由偷一下懒。从那时起,我就明白,作为农民的儿子,连偷懒的资本都没有,生活会逼着你去疲于奔命。后来我就很怕像老爸一样,一辈子都像驴拉磨一样,走不出铜锣村那山旮旯,害怕那种一睁开眼睛就是被逼着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所以你就拼命读书,对吗?”
“嗯嗯……”和聪明的女生聊天就是爽,总会恰到好处的补充言外之意。少华心悦诚服,点头承认,说:“从那时起,我改掉了所有的坏习惯,一心只读圣贤书。”
“难怪,你以前就像一个野孩子,除了学习,什么都感兴趣。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变了一个人似的。看来劳动是可以让一个人成熟的哦。”
“是啊,《增广贤文》中有一首诗‘未曾清贫难成人,不经打击老天真。自古英雄出炼狱,从来富贵入凡尘。’我觉得就很恰当。”少华开始掉书袋。不得不承认,经过初中高中的学习积累,少华无论是学识还是思想都有了脱胎换骨的提高。
“农村的孩子大抵都是这样,害怕走不出那山村,一辈子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这也是我坚持努力学习的原因。”建萍感叹道。
“嗯嗯,你比我懂事,一直都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你成绩那么好,干嘛也会忧虑以后的生活?”少华不解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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