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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仔细看了计划书,确定里面的研究内容和双方分别研究的内容单个已经可以出一篇优质论文后,我同意了。
他走流程,我告知导师我的实训内容。
导师同须弥大多数人的认知一样,以为我们即将组建学术家庭。
这在须弥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两个学者为了攀登知识的高峰,选择这种方式缔结一种稳定关系。
有没有爱情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研究道路上志趣相投。
但是不是。
我和艾尔海森并没有组建学术家庭的想法,要准确下个定义的话,现在应当是处于恋爱关系中,什么时候能走到结婚那一步……难说,也可能没有结果。
这是因为我跟艾尔海森的婚姻观显而易见的不同。
从我跟阿蒙那有些草率的缔结婚姻的流程来看,我显然是属于对婚姻无所谓的那一类,结婚可以,离婚也行,只要给我想要的,代价是我能接受的,都可以。
你不能指望一个会吃软饭的人能是一个道德上的完人,是婚姻庄重性的守门人。
艾尔海森与我相反,他认为婚姻理应让人获得幸福和爱,而非为了缔造一对怨侣和不幸福的两人。
童年时期,他的父母就已经为他展示了理想婚姻的模样,是尊重、理解、幸福与爱。
我们在这点上,没有达成共识,艾尔海森主观上想要同我组建家庭,客观上,当下的情况确实是两个人最舒适的状态。
结婚不会让现有的分歧点得到了解决,只会制造更大的问题,人们意图用一件事去覆盖另一件事,永远都不会得到理想中的结果。
艾尔海森自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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