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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真好看啊。”她听到一个不大不小的声音说。
伊迪丝喜欢这感觉——被夸奖被羡艳被瞩目的感觉,她抬起手腕把自己蜂蜜色的长发撩到后背,然后舒展了一下微笑。
“啊,一个漂亮又虚荣的小丫头,是吗?”那帽子怪声怪气地和她说,伊迪斯的脸一下子涨红了,“难道你就不喜欢被人喜爱的感觉吗?但我可不会为了这种感觉而异化掉,那就不叫虚荣。”她不想再理会这帽子了,它很识趣,也没再和她说话。
过了几秒,它说:“拉文克劳!”
蓝色、水蓝绿色,果然她还是适合这颜色。
她在新宿舍里熬夜给爸爸妈妈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可能就比王尔德的《自深深处》短一点,这导致她在霍格沃茨上的第一节 课上就犯困了,还是杰斯把她叫醒的。
下一节课就不困了,飞行课,她感觉自己简直是为飞天扫帚和魁地奇而生的,杰斯答应她年龄一到就和她去参加魁地奇球员的选拔赛。
她去找莱姆斯了,在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的门口,她等了好一会儿,出来的都是些不认得的成熟面孔,直到等到一个看上去眼熟也和她年纪相仿的男孩从里面出来,她才走过去拦住他。
“你好,不好意思打扰你,可以帮我个忙吗?”
她脸有点发烫,这个男孩太漂亮了,黑发灰眼的阿多尼斯一样,个头又高,他的眉头拧了拧,很傲慢,低头看了她一眼又把头抬起来了,“什么?”哎呀,至少他还愿意理她。
“你认识莱姆斯·卢平吗?我想找他——”
“啊?”他现在是觉得很可笑地张了张嘴,伊迪丝想他绝对听明白了,该死的西班牙佬“r”字母颤舌音。
“莱姆斯·卢平。”她把舌头捋直了把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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