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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仿佛一个艺术家,以一种不出远门的艺术形式,她热衷于音乐剧还有小型三角钢琴,教伊迪丝弹奏斯卡拉蒂的奏鸣曲和车尔尼的音阶,鼓励她的宝贝女儿能在十二岁的时候写一出足本的音乐喜剧,她对哈罗德百货的购物杂志了如指掌,伊迪丝很爱妈妈给她挑的鲜艳古着裙子,不像爸爸,只会挑红色的,爸爸说那是他觉得她会去格兰芬多——红色的学院,虽然说付钱都是爸爸付,但伊迪丝还是喜欢妈妈的品味。妈妈是很完美的,从头到脚都完美,就连她的名字——嘉佰莉拉,都像那种樱桃和金丝带一样华美精致的东西。
非要挑坏的话,那她不喜欢妈妈做的菜,妈妈对厨艺一窍不通,一直以来都是爸爸做饭的。
等她又大了一些,头发长到肩胛骨了,爸爸就和她说了妈妈不会魔法的事。
“妈妈不会魔法?可是我一直以为妈妈就和我一样是个女巫呢。”
爸爸把食指竖在唇边,“不是所有人都和我们一样幸运啊,你马上就要去霍格沃茨了,我们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妈妈好吗?只可以有像莱姆斯这样的好朋友知道,有些人是会因为这些伤害妈妈的,你想让别人伤害妈妈吗?”
“不想。”伊迪丝把头摇起来,咬紧了下唇。
“任何人都不可以伤害妈妈。”伊迪丝说:“也不可以伤害爸爸。”
“你是个乖孩子。”爸爸宽厚的手掌抚着她的后脑勺,然后把她拥进怀里,“你是个乖孩子,伊迪丝。”
她怎么可能是乖孩子呢。她现在还经常被叫去列文夫人的办公室呢,无非是出于翘了课去打棒球这类的原因。
伊迪丝在十岁的时候又见到莱姆斯了,他现在又长高了许多,额头上添了几道裂口不小的伤疤。
“疼吗?”伊迪丝问他。
莱姆斯摇摇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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