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也能吃得起——
外头的血粉羹,用的是羊血,卖十五文一碗。
有那起初不爱吃鸭的客人被香气勾引,站在店前纠结犹豫许久才下决心小试一碗,咬牙试过后,竟黑转粉:“这鸭血不腥气,嫩比豆腐,比羊血还好吃。”
王献吃着,也觉得好,极力推荐谢诏:“你也尝尝,一点不腌臜,没下水味,就似吃肉一般。”
他只瞧见谢诏没点,不知人家早已经吃过不知多少回。
鸭血粉丝汤出来头一锅,正赶上谢诏被谢夫人打发来买小食。
虞记卖的正经饭食她也尝过,鸡头米甜羹、素炒茭白、茨菇咸菜汤,还有整条烧的鲤鱼,吃过之后,还是最喜那些小食,尤其辣脚子。
“今日新做了血粉羹,闻着辣,吃着香,谢郎君可要来一碗,或叫夫人尝尝。”虞蘅露出个客气殷勤微笑。
心想着,吃了这么些时日辣鸡脚,也该吃絮了吧。
另外,再看看照这位有名大酒肆东家的口味如何评价,也是她占便宜。
谢诏瞧那锅里,汤不知怎么熬的,又清又白,香气有鸭肉的醇厚,又无鸭骚,粉丝与豆腐泡、鸭杂都在里面涮过一道再盛出来,浇上勺汤,爱吃辣爱吃酸的,有虞记特熬的椒醋可加,不差钱的,还能单点一份炙得金黄油亮的鸭肉。
谢诏手比嘴诚实地拎了三碗回去,除谢大郎不爱吃鸭,其余谢夫人、谢大嫂一人一碗。
谢大郎闻着香气,近在眼前,却吃不着,抓心挠肺地馋。
向媳妇讨,惨遭拒绝:“往日我炖了鸭汤,你瞧都不瞧,偏外头的就好?”
谢大郎不敢答,怎么答都是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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