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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喝了一口酒:“路,这是路易斯的昵称,我们这些好兄弟都这样叫他。他刚开始上台的时候都会被台下的人嘘,因为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人们都说他应该滚去好莱坞的录影棚,而不是在这里跟一群尼哥抢麦。”
这种侮辱性词汇经常会在非裔美国人的歌词中出现,由他们自己来说自然算不上政治不正确,但在场的其他种族可没人敢接腔。
一直留神听着这边对话的麦莉跟好友们对视一眼,她们刚才故意叫这群模特去套话的,现在听到了关于勒布朗的话题,自然都竖起了耳朵。
那个胖子还在高谈阔论:“但是路一开口,他就把那群人全唬住了。”
一个棕色长发扎成丸子头的姑娘用胳膊怼了一下他:“我们都知道勒布朗唱rap厉害,v刚播他的舞台。”
“要听点不一样的?”看样子胖子没少被打听关于自家“好兄弟”的八卦,他很快就转换了口风,“那你们知道路表演一个晚上收到过多少个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吗?”
混underground的人大部分都是家庭条件不太好需要靠着表演来维持生计的,路易斯·勒布朗必然也不例外。
不过帅哥就算落魄那都是王子复仇记,靠着在battle里面一战成名的路易斯拿起话筒之后就抢掉了同期所有人的风头。
“你们采购的时候用过最大号的购物袋是多大?”胖子故意卖了个关子。
这些模特姑娘们都翻了个白眼,甚至还有人准备端着酒杯离开了。
“想象一下吧,你们做垃圾分类时用到的最大号的那种塑料袋,他只是表演了两个小时,收到的小纸条和内衣裤就可以把那个袋子装满……”
“他在吹牛。”麦莉身旁的一个男生朋友很果断地表示,“勒布朗那时候能够表演的舞台有多大?麦莉,就算是你唱过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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