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上了街头风格的连帽衫和宽松的工装裤,路易斯跟艾米纳姆用rapper之间特有的问候方式碰了拳。
当《lose yourself》的前奏响起来,在座的所有stan一瞬间都红了眼眶。
“look,”艾米纳姆戴着的鸭舌帽投下的阴影挡住了他的眼睛,他握着手中的麦克风,“if you had one shot,or one opportunity。to seize everything you ever wanted,one nt. would you capture it or just let it slip?(如果你拥有一次机会去完成你曾经梦想拥有的一切...此时此刻,你是抓住它还是仅仅让它溜走?)”
路易斯此刻并没有抢风头的意思,他就像一个尽职尽责的hypen一样,唱着每一句歌词的韵脚,让艾米纳姆能够稳住呼吸。
《lose yourself》这首歌是艾米纳姆自传电影《八英里》中的经典配乐,也是艾米纳姆被翻唱次数最多的作品之一,硬核说唱的特色在于咬字之间的爆发力和歌词戳人伤口的稳准狠——用最酷炫狂拽的气质把卖惨的歌词唱出来。
当着观众的面用最残酷的方式来撕扯着自己的伤口展示,把曾经受过的伤害当做荣誉的勋章,握着麦克风尽情地发泄着曾经的痛苦情绪,这就是hip-hop的暴力美学。
出身于底特律底层家庭从小在黑人街区长大的艾米纳姆,是个地地道道的街头小混混,哪怕成名之后他还是会像以前一样跟看不顺眼的人约架发生暴力冲突抑或是过度酗酒导致身体健康严重受损。
来自于纽约曼哈顿高级住宅区的路易斯·勒布朗,外表上看绝对是个帅气迷人的公子哥,但他偏偏就在黑人占据绝对垄断地位的hip-hop界跟着艾米纳姆一起混出了白人的一席之地。
这对师徒的故事本身就带了传奇色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