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你当然可以不告诉我,”朗姆没着急,现在还不是急的时候,“不过无所谓,当我告诉琴酒和桑布卡,你可能是卧底后,你自然而然就愿意告诉我了——我记得你,苏格兰,之前有段时间你被当成卧底,差点被波本那小子处理了,是吧?”
“亏您还记得我呀。”
苏格兰威士忌稍微露出了些杀气:“当时明明是您手下出了卧底,却要我过了一段不安生的日子,这笔账我还没跟您算呢。”
虽然这个年轻男人一直都在用着敬语,但光是看表情就知道,他其实已经被惹恼了。“卧底”这一词在当年的乌龙事件之后,就成了这个狙击手的禁词,这也是能理解的,毕竟没有人会比受过苦难的他更恨让他受苦的卧底。
“如果你想要找我算账,那就告诉我吧。”
朗姆始终不忘初心,还在试探着诸伏景光,然而他试探的方法就是直接给人打上标签,看人会不会为了洗清标签而说出自己的真实目的:“究竟为什么你要放过组织的敌人,苏格兰?”
……这话听起来就好像他要和这个死秃头麦麸啊。
最终还是没能摆脱轻小说荼毒的诸伏景光痛苦地想,但凡把这个死秃头换成他幼驯染或者他老师都不会让他这么难受——实在不行,身为fbi的莱伊也行,反正不要秃头丑男。
不。
诸伏景光在心里深深地吸了口气,又吐出,他能感受到自己的手机还在身上,只是没法确定朗姆是否拿它出来检查过。不过就算检查了也大概率查不出什么,这部手机是经过特殊加密的,要输入密码后再锁屏,再输入密码再锁屏这样连续三次才会进入手机的第三分身。
虽然听起来很繁琐,但有用就行,管他呢。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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