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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煜知道他是个痴儿,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知道。
林煜第一次见他,是在一个黄昏下的金黄麦油田里。
那片麦油田的沈锦清家里的地,在离林煜住所不远的地方。
那时候林阿叔在帮忙耕地,沈锦清跟在他屁股后面转,就在林阿叔不远处,紧绷着脸,一脸严肃的玩儿石子,夕阳和油麦交映的灿烂打在他的侧脸上。
他抛着玩儿的石子咕噜噜的砸到林煜的脚边,沈锦清似乎没反应过来,没捡回来,反而又向上抛了一个,差点砸到自己,沈锦清把自己吓了一跳,撇撇嘴不开心的跑掉了。
天真、拙稚,宛若一个孩童。
任谁都能看出不是一个正常的少年人会具有的心性。
林煜说不出是什么心情的收回目光,没多想,和林阿叔打了个招呼,不自觉的最后看了眼慢慢跑远的沈锦清被夕阳晕染的侧影,手上拉紧弓箭,兀自进山打猎去了。
……
最近他们的交集多了起来。
前几天他才在河里把他捞出来,像捞起一只脆弱的蝴蝶一样,那时候他看自己的眼神就已经很不一样了。
没想到再次见面是在后山里,野猪叫的瘆人,自己又满身满脸的血,一定很吓人。
林煜摸了把自己脸上沾的血,严肃的问他:“你家里人呢?”
话语间还下意识将他当成当时麦油田中那个天真的痴儿。
他想告诉他后山很危险,叫他别来了。
但沈锦清身资灵巧的三下五除二爬上了树,以事实行动告诉他,自己有保命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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