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坏心眼比谁都多。
沈锦清对上他的眼神,拍了一把他的肩膀,“不要在心里说我的坏话。”
林煜也不心虚:“我没有。”
沈锦清没说他信不信,指着林煜为了不熏着他而特意放的远远的小鹿问他:“这么厉害?怎么抓到的?”
那头小鹿,鹿角细腻、皮毛完整,只有喉咙看起来好像是被什么利器捅穿了,留下一个血红黑深的狰狞洞口。
这要是放在现代,大概算是盗猎、杀害野生动物,高低得判他个几年,但这是古代,捕杀其他动物只算是弱肉强食生存法则下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后山深处猎的,野鹿抢手,福来楼的掌柜的很早就预定了。”
福来楼是镇上最大的酒楼之一,也是他们打算在酒楼打开花椒销路的首选目标。
“哟,福来楼啊,那这鹿能卖不少钱吧?”提到福来楼张叔也能插上几句话,“也不知道福来楼最近又推出了什么新菜式没有?”
这就是沈锦清和林煜为什么首先选择福来楼的原因,福来楼名气大、有钱,而且喜欢创新菜式。
买花椒那点钱对他们来说都不算钱,把花椒推销到他们那儿,就是图个新鲜,他们也很大可能会买下来,等福来楼发现花椒的妙处,之后就不愁销量了。
“张叔也喜欢到福来楼吃饭啊?”
张叔在前边赶着车,闻言嘿的一笑:“谈不上什么喜欢不喜欢的,那地儿太贵了,就是有时候为了讨你林阿叔欢心,去过那么几回。”
沈锦清和林煜对视片刻,会心一笑。
“张叔,真是会疼夫郎。”沈锦清竖起大拇指夸他。
&nb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