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迟的深色睡衣,整个人看上去柔软又温顺。
不合时宜地,他忽然想起一个和宋沅很搭的成语。
宜家宜室。
这画面是他没有想过的,心里有种难以描述的感觉。顾景迟站在原地,走了会神。
在这种情况下,顾景迟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宋家,让他们把人领回去。
可看着宋沅乖巧、认真的模样,顾景迟发现自己完全做不到这件事。
也说不清楚是为什么,可能是怕宋沅像刚刚纠结名字那样,问他为什么要送走自己。
——解释不清楚的东西最麻烦了。
他的指尖并没有如自己所想一般降落在手机屏幕上,而是隔着柔软的纤维,落在宋沅的肩膀上。
顾景迟的骨架比宋沅大上一倍,衣服穿在宋沅身上,领口有些大,不可避免地露出大片锁骨,还有肩膀。
下午被枪支撞出的痕迹还在,看上去有些触目惊心。
好在上过药,比下午照片上看到的好多了。
顾景迟把滑落的布料往上提,视线落在宋沅修长的后颈上。那里有一颗痣,和眼角的泪痣一样,也是那种特殊的淡粉色,很小,很不起眼,这个位置,宋沅应该看不到。
顾景迟看着那颗痣,思绪不自觉涣散。宋沅似乎发现了,笑着问他是不是在脖子上有什么东西。
意识到自己走神,顾景迟心中微躁,“你该睡觉了。”
顾家每天都有家政清洁,哪怕是从没住过人的客房,也干净得一尘不染。
已经是深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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