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了。”出租车远去后,我打开新买的小狼眼,照着墙上那些老旧的铁名牌,寻找我的目的地。
长乐路23号。
路比较好照,进去后两边都是快餐店一类的,晚上全都歇业,灯光打过去,只剩下老旧又脏兮兮的招牌。
很快,唯一的光源吸引了我的注意。
光是从路中间的一条民巷里透出来的,我转过去一看,笔直的民巷里挺热闹。
挨挨挤挤,扯着防水布,坐着小马扎的贩子,在黑暗中无声无息的等待着。
现在是深秋,夜晚挺冻人,微弱的光线下,那些小贩的脸看不清楚,呵出的白气儿却很清晰。
和传统鬼市不一样,不像以前,只用煤油灯和蜡烛照明,暗的看不见人脸,好歹用上手电筒了。
小贩摊位旁边,大多放着小功率的手电筒,没有正常灯泡明亮,但比蜡烛和煤油灯的照明要好一些,至少摊子上的货能看的清楚一些。
巷子里很安静,一眼看不到头,唯一比较清晰的声音,是个女人的声音,在小声叫卖:“馄饨,馄饨,十块钱一碗。”阵阵香味儿,从巷子深处飘进来。
我闻着味儿,肚子咕噜咕噜叫起来。
这儿就是鬼市了,和传闻中的差不多,不凑近些,人脸都看不全,也没人出声说话。
我算是踩着点儿来的,或许是时间还早,鬼市里只见到摆摊的,没见到来逛的。
我觉得去吃碗馄饨。
巷子挺宽的,但两边有摊子占着,中间走路的道儿就窄了。我在中间往里走,两边的贩子纷纷抬头目送我这个唯一的‘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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