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红薯地主人泪眼汪汪握着她的手,直呼从来没见过力气如此之大、干活如此麻利之人,若不是沈三元志不在此,他一定要把她留下,他出钱,她出力,两人一起把农场做大做强!
是的,作为一个穷得只剩下钱的富二代,项前进在大学毕业后就义无反顾地投身到了热爱的农业中去,买地、圈地,创办了自己的农场——虽然对外他一直坚称这是农业基地。
项前进找上沈三元的原因很简单:农场的玉米收获了,他希望沈三元可以成为这些玉米的买家。
自从吃过一次沈三元用坷垃窑烤出来的红薯后,项前进顿时惊为天人。他坚信“好马配好鞍”,他的红薯、玉米毋庸置疑是好鞍,而沈三元就是能把这块鞍发挥最大用处的好马!——听起来像骂人,沈三元也是这么觉得的。
她原本没想答应,但在看过玉米的品质,又在项前进承诺打折低价出售后,愉快地同意了。
为此,沈三元又去找打铁匠打了一口新的铁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