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以狼吞虎咽的姿势吃完晚餐,狄更斯迫不及待的回到了自己的书房。
握住钢笔的那一刻,狄更斯感觉自己文思泉涌,没有丝毫停顿的书写着似乎已经构想过千百遍的故事。
那种感觉太过舒适惬意,每一个标点都似乎在脑海中排练过无数遍,顺畅的让狄更斯有些许颤抖。
灵感,词句,故事,再也没有对他造成困扰。明明他已经对着稿纸痛苦了一个月却毫无进展,现在却没有丝毫迟滞的写出一篇品质上佳的短片故事。
甚至还有闲心用了繁琐的花体。
等到狄更斯终于为这个故事写下句号的时候,时间才过去了一个小时。
甩了甩有些酸疼的手腕,狄更斯拿起稿纸,上面呈现着一个诡谲的故事,一个生活在小镇的男孩从一个苍老的异教徒手里用一块面包换取了一只古老的金杯。
那个古怪,衰弱的老人全身包裹在破烂肮脏的袍子里,只有一双深深凹陷的眼睛露在外面。
那个老人颤抖着指着金杯对男孩说,倒进金杯里的液体会变成黄金,但是相对的,这个小镇上会有一个与他们家关系不好的人失去躯体的一部分。
或许是四肢,或许是内脏,甚至是脑袋,但是谁会去在意呢,因为那是与他们家关系不好的人家。
不仅得到了财富,还报复了仇人,还不会为此付出代价,这个金杯就像是伊甸园中诱人的苹果,谁能抵挡它的芬芳?
于是一场复仇开始了,仇恨,贪婪,混乱,杀戮,欲望,在那个深山里的小镇里蔓延。
直到一场大火吞噬了一切,得到黄金的人在火焰中化作灰烬,而最先得到金杯的男孩被金杯里的黄金吞噬,变成了一个全身臃肿,长着无数人类肢体,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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