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不同意,现在还可以反悔。”
沈江霖这十条规定,虽然律法上也是这样要求的,但是他添加了许多的细节,甚至里面还有了互相监督和举报的机制,这就让人有些受不了了。
大家想来这里做事的,不就是看中其中的便利之处吗?
若只是说什么罚银什么不录用,其实大家是不怕的。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当官的说了又如何?他们大可以拉帮结伙、互相包庇,将你这个知县都玩弄于鼓掌之中,像上一任县令,他们就是欺上瞒下,在里头捞了不少油水。
但是这位年轻知县的条例坏就坏在,还有举报者的奖赏!
他们这么多人,不可能是铁板一块,也是分成好几个小团体的,没有这种规矩的时候,私下里的摩擦就不少,现在这些规矩定下来,都不用想,除非老老实实守着这些规矩做事,否则肯定是要被人背后捅刀的。
那他们当这个捕快衙役还有什么意思!
等到沈江霖说完之后,就有好几个人都站了出来,请求拿银子离开。
沈江霖信守承诺,让他们和前面二十人一样,签字画押后,拿银子走人。
这样筛选下来,最终留下来的人只剩下了二十三人。
人虽少了一大半,但是这些愿意留下来的人才是真正能做事情的人。
沈江霖第一不要有有前科之人,虽然如今记录在册的这些编外人员都是没有犯有大错的,但是被记录过有不端行为的,沈江霖直接就否定了;第二,他不要想通过这个职位捞油水的人,否则这县衙的上上下下还如何搞得好?
剩下的这些人,他们既看重这二两银子一个月的月例,哪怕沈江霖剥夺了他们在里面做小动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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