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究就地取材的宋远征,很快把主意打在了那头死去的美洲豹上。
豹皮虽然不比鸭绒柔软温暖,但至少比干巴巴的草好得多。
最重要的是,材料是现成的啊!
不用他费尽心思薅鸭子的毛,多省事。
彼时,魏城吃肉吃得正欢。
卡波马尼貘的肉质,在食草动物中属于上乘,更难能可贵的是它还足够肥胖,量大管饱。
它们除了头和背部的鬃毛之外,基本没有多余的毛发,使得魏城在享用它的时候一点也不会扎喉咙。
如果卡波马尼貘知道自己在食肉动物的圈子里这么受欢迎,会不会努力让自己往多毛的方向进化呢?
两百斤的貘貘,光靠魏城一条鳄鱼,吃上三天都吃不完。
他打算将吃剩下的食物存放到水中,一来可以隔绝气味,避免其他掠食者的抢夺。
二来也可以依靠比较低的水温,让猎物的肉腐烂得慢一点,延长肉的保质期。
宋远征找过来的时候,魏城已经完成了分割的工序,接下来就是把这些肉块一块块搬运到河水里保存。
至于美洲豹的尸体还是完整的,显然在魏城看来,美洲豹的肉远不如貘貘的美味。
实在吃不完,放在那烂掉也不可惜。
由于不知道魏城有没有护食的习惯,宋远征不敢打扰对方的进食,鬼鬼祟祟地摸向了美洲豹。
他打算尝试着用自己的牙齿,把豹皮咬下来。
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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