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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醒来的时候,
想起了家想起了金城,
想起路边银杏花香,
想起我的好谙谙。”
许曾谙贪婪地,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那个舞台,看那个时隔八年容貌未变的歌者,看那个台下俊挺的身影。
他听到所有人都在唱“想起路边银杏花香,想起我的好姑娘”,他的林西梓只给他一个人唱:
“想起路边银杏花香,想起我的好谙谙。”
和声时林西梓勾着他的食指轻轻触碰自己心脏的位置,林西梓说 :“这里是金城。”
为了看清舞台两人一直坐在楼梯上,脚踩在座位下一格地板上,所以腿弯曲着,膝盖侧碰到一起。他的指尖被指引着一点一点往下滑动,每一个停顿,林西梓就报出一个城市的名字。
一个金兰河流过的城市的名字。
他触碰到林西梓隔着衣衫的腹肌,一直往下到腰际,到两人触碰的膝盖,然后是他自己的大腿内侧,他的腰际,最后是他的一颗怦怦跳动的心脏。
林西梓松开手,侧过身亲那个位置:“这里是海洲。”
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小动作,没有人听见他们的悄悄话,只有许曾谙能听到看到,就像现在,只有他看到离自己十米,八米,或者更近的林西梓,和他重归于好的好兄弟,和他真正的好姑娘。
那个姑娘能和他谈连云骁,可以喜欢白玛,她让林西梓放下对万分之一可能的怀疑,他信那个姑娘,他爱她。
而不是我。
许曾谙感受到一股久违的沮丧感,全世界只剩下他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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