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什么都不懂,只觉得沈老师人很好,就点了点头答应了。
沈老师不嫌弃我脏,握着我的手,在本子上第一次写下了我的名字—黎阳。
沈老师在我们学校待了两年,教会我要爱卫生、勤洗头洗澡,教会我洗衣服、叠被子,教会我做饭,教会我读书写字,我用两年的时间,学会了小学六年的课程。
小学毕业的时候,沈老师离开了云南回京州成为一名律师,我去了县城读初中,沈老师没有忘了我,给我买了一个手机,让我周末放假就给她打电话,还经常给我寄东西过来。
初中三年,我的成绩都是全县第一,中考的时候,我考上了我们市里最好的高中。
可是我没有想过去读高中,家里太穷了,我受够了贫穷,我受够了别人同情的眼神,我不想再成为沈老师的拖累。
初三毕业的那个暑假,我去打工,八月的时候,沈老师从京州回了云南,找到了我,骂了我很久,然后给了我五千块钱,让我好好去读书。
高中的时候,我每次放假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和沈老师打电话,我会说起学校里的事情,她会和我讲她遇到的官司,她又去帮助了什么人。
从她身上,我知道了什么是法律,什么是公正,我希望想成为她一样的律师,想和她一样去帮助生活在底层的人。
高三的时候,学校有报送清北的名额,老师找到我,我拒绝了,我想去京州政法大学读书,想成为沈老师的学弟,想在她读书过的地方学习。
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我背着书包从昆明坐飞机到京州,我还买了昆明一家很有名的鲜花饼带给她。
我到了京州,给沈老师打电话,发现电话怎么也打不通,第二天,我在警察局见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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