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从数据上还是旁人的叙述,终究不如自己亲自走一遍来得直观深刻。
之前在哥谭的时候,他也有过一次街头漫步的经历。
至于感受嘛
怎么说呢,如果哥谭的普通民众是在喝一杯完全不加糖的意式浓缩咖啡,那自己在哥谭的那段时间,直接就是在干嚼咖啡粉了,而且是嚼到噎住还不给喝水的那种。
毕竟,三步跳出一个阿卡姆杰出青年,两步刷新一个黑漆漆紧身衣怪人,这谁顶得住?
唔还是伦敦好啊!
走到现在,也只是遇到了一场持枪抢劫罢了。
艾尔文看着眼前这个跳出来拿枪指着自己的劫匪,忍不住露出满意之色,考虑到现在的场合不对,又赶紧收了收。
“抢劫!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全都拿出来!”
“别磨蹭!快把钱交出来!不然就把你的命留下!”劫匪恶狠狠地说。
艾尔文点点头,很配合地开始掏口袋里的现金,不能算多,但也不少了。
然而,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劫匪的身后,传来一道阴恻恻的声音,“这片儿街区可是我弯刀帮管的,你敢在这里抢肥羊的钱?”
劫匪的身形一滞,向后望去,看到了三个提着弯刀的恶棍。
弯刀上闪着凛冽寒光,中间那把上还沾染了不少斑驳的血迹,看起来渗人又恐怖。
劫匪虽然手里拿的是枪,但看身后这阵仗,不争气地怂了。
他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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