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可以解除协议。
这场婚姻,是她签字画押的“卖身契”,在她还清欠款前,想要离婚,除非沈京洲同意,否则找律师也没用。
倒是如果她违约的话,沈京洲告她一告一个准。
而且,沈京洲当初不仅支付了奶奶的所有医疗费用,也帮着把剩下的债款和高利贷一并还了。
其实,高利贷根本不是迟笙借的,是有人冒用了她的名义,她并不想还,可沈京洲说他不想徒增麻烦。
高利贷的人多少都跟黑道挂钩,那会儿已经是沈家太子爷的沈京洲倒不是惹不起,只是觉得能用钱彻底解决的事,没必要留下隐患。
拿钱消灾,确实落得清净,可如此一来,她又平白多了一百多万债款。
连带着之前没还完的债务加医药费,她一共欠沈京洲五百万。
高中文凭,出去工作一个月也只能赚个三四千,迟笙当初之所以选择进娱乐圈试试,就是为了能尽快还债。
而且,她虽然不是科班,她还挺喜欢演戏的。
再者,即便她现在不温不火,做十八线小演员的收入性价比,也比其它她能够得上的工作要高。
自给自足是没问题,可负担奶奶的医药费之余,想把欠款还清,遥遥无期。
有沈京洲这块绊脚石在,她继续在zs传媒待下去,只怕也混不出什么名堂。
别人没有感情的协议婚姻,期限一般都是两年、三年,长一些的可能是五年,可她的……
照目前的势头来看,五百万足够囚困她一生,完全是无期徒刑。
不过,所有的条件,都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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