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划的调整,不同文化在这里相互交流,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地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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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隋唐至宋元
隋开皇元年(581年),南阳郡被废除,在石阡设立寿州 。开皇十八年(598年),寿州改名为充州 。唐武德四年(621年),重新设立夜郎县 。唐贞观四年(630年),设立夷州 。宋大观三年(1109年),又重新设立都上县 。元世祖至元初年(1264年一1270年),设立石阡军民长官司在治所 。大德九年(1305年)六月三日,葛彰葛商长官司地发生地震,长官司署迁到河坝场 。泰定三年(1326年),思州土官田仁担任思州宣慰使,领导石阡,葛彰葛商等22长官司 。在这漫长的岁月里,石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不断发展,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四)明清时期
洪武五年(1372年),重修元朝筑建的本庄戴家坝“千工堰”,在石壁凿堰通水,使得附近的高低坝田都能得到灌溉 ,这一水利工程的修建,极大地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设立石阡府,分别管辖龙泉县以及石阡、苗民、葛彰葛商3个长官司 。石阡府的设立,标志着石阡在政治上的重要性得到提升。一年后,石阡府设置儒学,推动了文化教育的发展 。天顺三年(1459年),石阡府费广获得四川乙卯科解元,次年庚辰科又中进士,充任御史,他的名字入载民国《中国人名大辞典》 ,这显示出石阡在文化教育方面取得的成就。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5名江西商人在石阡县修建了万寿宫,这座融合中原文化与黔东风情的建筑瑰宝,不仅是江西商帮在石阡的重要活动场所,也是石阡与外界文化交流的见证 。明万历二十年(1592年),知府陆郯撰写《重修玉皇阁记》,记述了僧人黎大恩的活动 。清康熙二年(1663年),废除葛彰葛商长官司 。乾隆七年(1742年),石阡府分别设立7里 。道光二年(1822年),知府夏修恕捐赠自己的俸禄修缮从思南至石阡的驿道 ,改善了交通条件,促进了地区间的交流。清咸丰五年(1858年),此地爆发红号军反清起义事件,这一历史事件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矛盾与变革 。清宣统二年(1910年),法国丁神父到石阡传教,在天主堂设立“保婴医馆” 。一年后,石阡府在城外的泗王庙中设立警察公所 ,这些事件体现了当时石阡在文化、社会管理等方面受到的外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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