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正,腰间扎着一根棕色皮带,手上戴着好几个金戒指,暴发户的气质显露无疑。
可偏偏他气质又很好,儒雅随和,跟这身打扮形成一种割裂的反差感,竟然意外的和谐。
这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越怕越碰到了。
林清雅的大脑飞速运转,面上却不动声色,眼神快速地从错愕转变为惊讶,最后故作镇定地开口:“我想起来了,你就是王叔说的那个……”
她顿了顿,装作努力回想的样子,才恍然大悟地说:“您是……林总?”
她的表情很疏离,就像跟这个人只有两面之缘似的,礼貌而客气。
林志华看着眼前这个漂亮姑娘,心里疑惑更甚。
这真的是自己的女儿?
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而且看她的表情,也不像是装的!
他一直想找机会问问情况,但又觉得唐突,眼下碰到了,这就是机会!
林志华连忙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张报纸,这是他特意收集的。
上面有一篇报道,赫然就是林清雅的照片。
他指着报纸,语气激动地说:“你看,这个是你吧?真是优秀啊!其实,我跟你挺有缘分的,我看到你的家乡是在新集镇,我们是一个地方啊!”
林清雅在心里冷笑,你是我生物学上的父亲,我当然跟你是一个地方的。
不过他这什么意思?
装什么?
看来是没认出她?
也是,她现在变化那么大,从里到外都是脱胎换骨了一番。
要不是林母跟她在一起时间久,恐怕也是认不出的。
“是吗?没想到林总居然是老乡,那林总是怎么来京城发展的?”林清雅故作惊讶地问。
问完这个问题,她都为自己感到机智。
很随意的问题,没想到就展开了锋芒。
林志华虽说愣了一下,但也没有找理由,而是很自然地说:“我是跟我爱人在这边发展的。”
林清雅有些想笑,要不是她调查过,还真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这渣爸果然是跟外面的人好上了,玩起了私奔那一套,玩失踪,完美的金蝉脱壳。
想想母亲这些年的遭遇可真不值,他既然都不管家里的妻儿,那休想做这现成的爸。
“哦,那您跟你爱人看起来感情挺深厚的。”林清雅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语气意味深长。
林志华没有听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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