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7、8岁的孩子坐在地毯上摆弄彩笔,应该是当事人的弟弟。
“这是祖律,他也是你的二审辩护人。”三人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来,小胖简单介绍道。
祖喻向少年伸出手,少年愣了一下,也连忙伸出手来,有些局促地和他握了握。
“听许律师说,你想做无罪辩护?”祖喻道。
少年有些茫然,“什么是无罪辩护?”
“就是向法院表示你是无罪的,如果打赢了,你就不用被判刑。”小胖向他解释道。
少年露出了犹疑的神色,不断搓弄着自己的手指,呐呐道:“也、也不用,要是我真的违法了,我接受处罚也行,就是别这么重,我觉得上次判的太重了。”
很明显少年并没有相关方面的法律意识,并且是个十分老实的家伙,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罪了,但执法机关说他有罪,他就认为自己确实是有罪的,他甚至没打算为自己狡辩一下。
他的老实程度让祖喻直接省略了每次会见当事人时必说的“你必须跟我坦白交代这样我才能帮你巴拉巴拉”那套开场白。
“你知道买卖野生保护动物是犯法的吗?”祖喻问道。
“这个我知道,但我卖的鹦鹉都是我自己养的呀。”少年很快答道,显然他也对自己的罪名感到疑惑。
“你是说警方查获的25只小太阳鹦鹉、2只太平洋鹦鹉、9只和尚鹦鹉,还有卖出去的那些,都是你自己养殖的?”祖喻有些吃惊,他对动物没什么了解,也从来没成功养活过什么东西,“那你最初用于繁育的那些鹦鹉是哪来的呢?”
少年老实道:“小太阳和和尚是之前邻居家张大爷的,后来张大爷去世了,他的子女都在城区住楼房,说不方便养这些,知道我喜欢鸟,就把张大爷的3只小太阳和2只和尚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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